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四川鼎兰律师事务所

交通事故致人死,如何才能判缓刑

发布时间:2020-01-01 14:39

2019年4月,马某驾驶车辆行驶至成都锦江区路段时与行人张某相撞,后经抢救张某死亡,事故认定马某负全部责任。事发后交警队迅速以交通肇事罪将该案移送检察院审查起诉。

初步意见:交通肇事罪事实清楚,事故认定书已过复核期限,但当事人系初犯、偶犯,初步意见努力被害人谅解,争取缓刑。

办案意见:鼎兰团队接受当事人委托后,律所安排交通事故办案组对该案进行了研讨。案件研讨会后,充分了解案件细节后,办案部门分两个团队进行工作,交通事故民事方面专业律师积极与被害方取得联系,动之以情、晓之以理,在法律规定的范围内与被害人达成调解,取得了被害人的谅解。刑事律师积极与公安、检察院、法院三机关沟通对接,搜集对被告人有利的证据,提交相应法律意见。经过鼎兰律师事务所多位律师的配合协作,2019年10月法院判处马某缓刑。

法律依据:

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

第一百三十三条 【交通肇事罪】违反交通运输管理法规,因而发生重大事故,致人重伤、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,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;交通运输肇事后逃逸或者有其他特别恶劣情节的,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;因逃逸致人死亡的,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。 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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